1、拆迁协议是什么样的
拆迁协议,对于被拆迁户而言,是关乎其切身利益的要紧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1.它不止是拆迁补偿的依据,也是保障被拆迁人权益的重点。拆迁协议的本质,是一个基于双方平等地位、自愿协商达成的合同。
2.在实质操作中,因为拆迁方总是占据优势地位,被拆迁人总是面临着重压和不平等的状况。
因此,知道拆迁协议的性质、内容和签订过程,对于被拆迁人来讲至关要紧。拆迁协议并不是随便签订,而是需要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建议后才能生效。
2、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
法律快车提醒,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法律上有着严格的规定。
1.《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子征收与补偿的部门作为合法的签订主体。
2.被拆迁户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应当与上述主体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在实践中,常出现村委会或街道办有关职员拿着补偿协议让被拆迁人签订的状况。
3.被拆迁人应当维持警惕,核实他们的身份和授权状况,确保与自己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合法的。假如签订主体不合格,非常可能致使协议无效,进而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3、拆迁协议的重点内容
拆迁协议的内容是保障被拆迁人权益的核心所在。一份合格的拆迁协议,需要明确拆迁补偿的支付方法、期限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重点条约。
1.支付方法应当具体明确,包含支付的时间、方法和账户等信息。
2.补偿期限也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以确保被拆迁人可以准时获得应有些补偿。
3.违约责任的承担是保障协议实行的要紧手段。
假如拆迁方未能根据协议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实践中,拆迁方总是会提供格式条约协议,其中总是缺少对补偿支付方法、期限和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
对于这样的情况,被拆迁人应当坚决拒绝签字,并在律师的帮忙下拟定愈加健全的补偿协议内容。被拆迁人还应当注意防止签订“空白协议”或“空头许诺”,以免给我们的权益带来损害。